北京凯诺征地拆迁律师:2017年房产抵押担保登记流程
2017-08-31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
一、初始登记
(一)申报
1、 私人房产抵押的申报,必须由所有权人亲自办理。
2、 公有房屋抵押的申报,必须由单位出具委托证明,由本单位人员办理。
3、 办理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。
4、 办理人员领取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,按规定填写应填内容,并在应加盖印章处签章。
5、 登记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各种数据(数据分类见《抵押登记微机录入表》)
(二)收件
1、公有房屋
⑴抵押人企业营业执照
⑵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法人代表身份证
⑶房屋所有权证书
⑷国有土地使用证
⑸抵押人出具的同意抵押证明
⑹抵押人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抵押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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